为持续深入推进贺兰县道路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贺兰县运管所不断强化非法营运打击力度,6月11日晚8点,贺兰运管所执法人员开展道路运输市场夜间巡查时,接到贺兰县公安局暖泉派出所关于移交一起非法营运案件的电话。
经了解,该案件发生在5月18日夜里,乘客王某喝完酒后在贺兰县城搭乘了一辆黑车准备到贺兰县洪广镇欣荣村,当时和黑车司机马某议价为50元,到达目的地后王某通过微信支付车费50元后准备下车,司机马某以路不好走为由向王某多要30元,王某不同意和马某发生了争吵,王某准备打电话报警时,马某抢走王某手机并开车跑了。随后,王某向暖泉派出所报警。
此案件中,黑车司机马某从事非法营运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贺兰县公安局暖泉派出所已与贺兰县运管所进行了案件移交,贺兰县运管所将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对马某从事非法营运行为进行处罚。(王海龙)